肇庆网站搜索排名,广东网站建设服务,好大夫在线医生免费咨询,网站建站之后需要维护吗每年6月至10月期间#xff0c;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xff0c;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xff0c;违反者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据报道#xff0c;目前广州一些建筑工地、搬家公…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违反者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据报道目前广州一些建筑工地、搬家公司、快递公司仍未给工人发放上月的高温津贴但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未接到相关投诉。 建筑工地、搬家公司、快递公司是高温露天作业集中的场所工人在高温酷暑下流着汗水辛苦劳作应当享受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这种写在《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上的 “纸上的权利”在现实中为何很难兑现?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为何不向职能部门投诉不去法院打官司而宁愿吃“哑巴亏”?个中原因说起来并不复杂用黄埔大道上某建筑公司一名工人的话说“为了一百多元(高温津贴)丢一份工作不值得”——在劳动者普遍弱势、用人单位相对强势的当下一个工人如果非要就高温津贴问题和用人单位“较真”其结果很可能是用人单位向他补发高温补贴同时让他卷铺盖走人。在如此权利格局下对大多数普通劳动者而言是要一百多块钱的高温津贴还是要一份踏实的工作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工作却领不到高温津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未见奋起维权这不仅会造成劳动者的“经济贫困”(劳动报酬受损)更有可能加剧他们的“权利贫困”。长期以来由于环境的制约和基础条件的缺失 普通劳动者缺乏参与制定规则、完善制度的渠道使得他们不少人权利意识淡薄维权能力低下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或者缺乏明确的感知和严重的被侵害感有意无意选择沉默;或者虽有维权冲动但因缺乏足够的自信和能力而终难有所作为;或者采取了实际的维权行动但很快就碰撞得头破血流。久而久之一些劳动者愈发陷入深重的“权利贫困”之中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他们那里或将成为一个遥远的故事。 对处于“权利贫困”的劳动者外力施加的权利救济尤为重要。职能部门要大力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对违反者坚决予以处罚。 更关键的是从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司法机关、工会组织到有关社会团体、公益机构、新闻媒体应当全力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汇聚起强大的合力通过办理个案、组织培训、舆论吁请以及坚持不懈的维权实践形成激活劳动者权利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权能力、为劳动者维权提供具体支持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权利救济体系 帮助劳动者走出 “权利贫困” 及时维护劳动者包括高温津贴在内的各项权利。 我们期待今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订立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 用人单位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向劳动者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得以生意不好、经济不景气等理由拒付高温津贴更不能对“较真”的员工打击报复)成为一种理所当然、无可争议的常态。 转载于:https://blog.51cto.com/jizhimengc/933107